允许邪恶及其与上帝计划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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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邪恶被允许存在;正确与错误作为不同的原则;道德感;上帝允许邪恶存在,并将为了美善而制服它;上帝不是罪的创造者;对亚当的审讯不是闹剧;他受到严重的诱惑;他蓄意犯罪;对于罪的惩罚并非不公义,也不过于严厉;对亚当的所有谴责都显示了智慧、爱与公义;上帝的律法是普遍性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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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恶的定义 韦伯斯特说过,邪恶是产生不幸、直接或间接导致任何痛苦的东西。因此,这个问题不但涉及人类的疾病、悲哀、痛苦、软弱和死亡,而且都能追溯到它们产生的主要原因——罪,以及根除罪的方法。既然罪是邪恶的根源,那么永久性治愈这一弊病的唯一方法就是根除它。 |

| The
permission of evil is designed to work out a greater good a lasting and valuable lesson.
"For
thou art |
毫无异议,对于那些刨根问底的人来说,更经常提出的问题就是:为什么上帝允许目前邪恶的统治?为什么他把我们最初的祖先创造得完美而且正直,此后又允许撒旦诱惑他们呢?或者说,为什么他允许那棵结有禁果的树生长在美好的伊甸园中呢?尽管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让他们远离禁果,我们还是不得不问:难道上帝就看不到人类堕落的所有可能性并加以阻止吗?
无疑,困惑来自没有理解上帝的计划。上帝完全能防止罪进入世界,但是他并没有那样做。这个事实足以向我们证明,上帝允许罪暂时统治世界,是为了最终能有一些更美善的结果。从完整性来看,上帝的计划将证明他达到目标的智慧。有人问,上帝无所不能,难道他就不能及时干预,全面阻止撒旦实现他的所有计划吗?毫无疑问,他能;但是这种干预会阻止他自己意图的实现。他的目的在于显示他的律法多么完美、威严、具有正义的权柄,同时向人类和天使证明违背律法所造成的邪恶结果。此外,正如《圣经》所说,就事情的本质特征而言,有些事情连上帝也不能做。那就是“上帝决不能说谎。”(《希伯来书》6:18)“他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后书》2:13)他不能做错事,因此,为了让他的创造物获得生命,他只能选择最明智和最好的计划,即使我们一时目光短浅,不能辨别那隐藏在无穷智慧中的源泉。 |
Though opposed to evil, God does permit it. "Good"
and "Evil" 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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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宣称,万物都是因上帝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启示录》4:11);无疑,都是为了按照他的旨意安排赐福,并体现他的荣耀存在所具有的特征。虽然,他为了使自己的仁慈计划受到预期的后果而暂时允许邪恶和作恶之人扮演活跃的角色,但是并非为了邪恶的缘故,也不是因为他与罪联合;因为他宣告:他“不是喜悦恶事的上帝。”(《诗篇》5:4)尽管上帝在各种意义上都反对邪恶,他还是暂时允许(也就是说不阻止)它存在,因为他的智慧看到一个途径,会为他的创造物提供一个永久而颇有价值的教训。 |

God did not
Why didnt God limit mans experience?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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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正确原则都有一个对应的错误原则,这是一条不言而喻的真理;例如,真理与谎言,爱与恨,公义与不公义。根据实际效果,我们把这些对立的原则区分为正确与错误。有的原则在应用时使人获益,能对最终的秩序、和谐与幸福产生积极的效果,我们称之为正确的原则;相反,如果它造成歪曲、不幸和毁坏,我们就称之为错误的原则。我们称这些原则运作的结果为善良和邪恶;有较高智力水平的人类能够区分正确与错误的原则,自愿被一种或另外一种原则所支配,我们分别称之为有道德或者有罪。 这种辨别正确与错误原则的能力被称为道德感,或者良心。正是通过上帝赋予人类的这种道德感,我们能够判断上帝的存在,承认他是美善的上帝。正是对于这种道德感,上帝总是要感染它,向它证明上帝的公义或者正义;也正是藉着同样的道德感,亚当即使在知道罪的所有后果之前,就能够觉察到罪或者不义就是邪恶。上帝并没有把这种道德感赋予较低层次的创造物。狗具有一定的智力,尽管它能学会某些动作,得到他主人的肯定和奖赏,也有一些动作不讨主人喜欢,但是没有达到这种道德感的程度。它可能偷盗或者杀生,但是不会被定为有罪;它也可以保护财产和生命,但是不能被称为有德,因为它对自己行为的道德水准一无所知。 如果人只能察觉正确就仅仅是一部机器 上帝完全可以造出缺乏辨别正误能力的人,或者使人类只能察觉正确,也只能做正确的事;但是把人造成这样就会仅仅造出一部活着的机器,这当然不符合人类创造者的精神形象。或者如同上帝所做的那样,他可以把人创造得完美,造出一个能够自由行为的人,并且保护他免受撒旦的诱惑。在那种情况下,人的阅历局限于美善,就会易于继续受到外部邪恶的暗示,或者易于受到内部强烈奢望的影响,这样就会使永恒的未来不可预测,而随时都会发生违抗和混乱。此外,除非通过与邪恶的对照,美善就绝不会得到如此高度的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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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 Lib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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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首先使他的创造物知晓美善,让伊甸园中的美善围绕着他们;然后,作为对违抗的惩罚,上帝给了他们关于邪恶的精确知识。他们被逐出伊甸园,被剥夺了和上帝本人交往的权利。此后,上帝让他们经历了疾病、痛苦和死亡,使他们因此而永远知道邪恶,知道罪带来的不便和极度的邪恶。 通过不同结果的对比,他们会对二者作出鉴别和正确的估计;“耶和华上帝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创世记》3:22)要不是他们最先知道了关于邪恶的知识,他们的后代就不能分享关于辨别善恶的能力,在千禧年里经历美善之前,他们也不能充分认识到什么是美善,而美善则是他们通过基督得到救赎的结果;那时,基督将是他们的王和最高审判者。 |

| God
desires intelligent and willing obedience, rather than ignorant, mechanical service. ![]() |
道德感,或者对正确与错误的判断力,以及使用它的自由,都是亚当拥有过的,都是他与上帝的样式一致的重要特征。辨别正确与错误的律法写在上帝本性的章程之中。正如它是上帝神圣特征的一部分,也是他本性的一部分。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上帝的形象或者样式,这个最初用律法刻下的关于人的天性,通过罪的影响而不断消除和退化,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它清晰的轮廓;因此现在关于辨别正确与错误的律法已经与第一个人那时的情况不同了。爱的能力意味着恨的能力;因此我们可以推论,造物主照着他自己的形象造人,不可能使他只有爱的力量和做美善之事的能力,而没有相应的恨的力量和做错事的能力。这种选择的自由,被称为自由的道德行为或者自由意志,是人类原始天赋的一部分;这种自由和人全部的精神与道德能力一起,构成了他所具有的创造者的形象。在衰退了六千年之后的今天,如此之多最初的样式已经被罪抹去,使我们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被罪及其遗患剥夺了自由,被罪捆绑,所以与正义的作用相比,现在堕落的人类更容易也更乐意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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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犯罪的机会从来未被允许, 上帝能够让亚当对于罪的许多邪恶后果得到如此鲜明的印象,以至使他不敢犯罪,这一点我们无需怀疑;但是我们相信,上帝预见到人类对于邪恶的真实体验会成为他最确切、最持久的教训,对他具有永恒的好处。为此,上帝没有阻止而是允许人类做出他自己的选择,让他感受邪恶的后果。如果从不允许人类有犯罪的机会,人类就不会抵制罪,结果在他的正确行为中,就不会有道德,也不会有优点可言。上帝寻找那些真正用心灵和诚实敬拜他的人。他要求明智而且心甘情愿的顺从,而不是无知而且呆板的仪式。他已经有运行着的单调呆板的行为者在完成他的旨意,但是他的计划是造出更高贵的东西,一个和他自己的样式一致的有智力的创造物,一个管理大地的主人,他的忠诚与公义会建立在鉴别正确与错误、美善与邪恶的基础之上。 作为法则,正确与错误的原则一直存在,并且必将永远存在;所有和上帝的样式一致的完全而且智能的创造物,必须自由地在两种原则中作出选择,尽管只有正确的原则才会永远不断地发挥积极作用。《圣经》告诉我们,当基于邪恶原则的行为被许可的时间长到可以达到上帝的目的,它将永远停止活动,所有继续顺从它支配的人将永远停止存在。(《哥林多前书》15:25, 26; 《希伯来书》2:14)只有正确的行为和做正确事情的人才将永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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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ur
avenues of knowledge: 1. Intuition 2. Observation 3. Experience 4.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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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邪恶就会不可避免地在某些地方出现邪恶 但是问题会以另一种形式重现:除了亲身经历之外,难道人类就不能通过其它一些途径了解邪恶吗?认识事物有四种途径,就是凭直觉、凭观察、凭经验、以及凭来自公认为肯定真实的来源接收的信息。直觉的知识常常是直接的理解,没有推理过程,也没有证明的必要。这种知识只属于所有智慧与真理永恒的源泉——神圣的耶和华,理所当然,他必定高于他创造的万物。因此,人关于美善与邪恶的知识不会来自直觉。人的知识可以通过观察获得,但是在那种情况下必须展示一些邪恶及其后果,供人观察。这就意味着会在某些地方、在某些生物中间允许邪恶存在,为什么在人类中间、在地球上以及别的什么地方就不允许呢? |
| Man
learns by practical experience. |
为什么人就不会成为上述观点的例证,而且通过实际经验获得知识呢?事情是这样的:人在获得实践经验时,也在向其他存在提供例证,“给世人和天使观看”。 |
| Adam and
Eve yielded to the temptation which God wisely permit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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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已经通过信息获得了关于邪恶的知识,但是还不足以阻止他企图进行新的尝试。亚当和夏娃知道上帝是他们的创造者,因此有权力管理和指导他们;上帝早就说过那棵结有禁果的树,“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由此可见,他们对于邪恶有了理论上的知识,尽管他们还从未观察或经历过它的影响。结果,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创造者爱的权威及其仁慈的律法,也没有意识到上帝由此要他们脱离的危险。所以,他们屈从了,上帝明智地准许了那次诱惑,他的智慧已经描绘出它的基本效用。 我们的祖先因此堕落,但是很少有人意识到那次诱惑的严重性,也没有意识到上帝的公义会把如此严厉的惩罚和许多人看似如此轻微的冒犯联系在一起;但是,稍加思考就会使一切清楚明了。《圣经》讲述了一个简单的故事:那个女人,一个意志比较薄弱的人,她如何被欺骗,并且因此变成一个罪人。她的经历和对上帝的认识甚至比亚当更有限,因为亚当是第一个被造的,在夏娃知道罪的惩罚之前,上帝已经直接与亚当沟通,而夏娃很可能从亚当那里得到她所知的信息。当她吃了那果子,虽然她可能害怕,略微理解到一切都不尽如人意,但是既然相信了撒旦欺骗性的误导,显然就没有意识犯罪的程度。尽管被欺骗,尽管她似乎不是一个因违犯更完美的标准而受谴责的人,保罗还是宣称她为罪人。 |

| Adam
wilfully shared Eve's act of disobed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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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告诉我们,亚当和夏娃不同,没有被引诱,(《提摩太前书》2:14),因此他必定是在更充分意识到罪的情况下违背了上帝的旨意;他也看到了惩罚的结果,知道他必定死。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看出什么是引诱,它驱使亚当那么不顾一切地为自己招惹事先宣告过的惩罚。既然记得他们曾是完美的人,同他们的创造者在精神与道德上一致,那么和上帝相称的爱的元素就会通过那个完美的男人对他心爱的伴侣——那个完美的女人充分显示出来。亚当意识到罪的后果,害怕夏娃的死带给他的损失(那种损失没有恢复的希望,因为那时还没有赐下这种希望),便在绝望中鲁莽地决定,没有她便不再活下去。他相信自己的生活没有她的陪伴就会不幸,就会无益,所以为了分担他以为可能临到夏娃身上的死亡惩罚,便固执地参与了她违抗上帝旨意的行动。正如使徒保罗所说,二者都“陷在罪里,”(《罗马书》5:14; 《提摩太前书》2:14)但是亚当和夏娃是一体,不是“一对”,因此,夏娃分担了因她的行为带给亚当的判决。参看《罗马书》5:12, 17-19。 |
| Man,
through impairment of his moral nature, desires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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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既然赐给人选择的自由,就不仅预见到人由于缺乏对罪及其后果的完全意识而接受它,而且看到人既然知道了罪,就会选择它,因为那种对罪的熟悉会极大削弱他的道德天性,以至与美善相比,他会逐渐变得更加喜欢、也更加适合邪恶。 上帝允许邪恶, 尽管如此,上帝还是有意地允许邪恶存在,这是因为,他既然为人提供了把他从邪恶的后果中释放出来的补救措施,就会看到这个结果能引导人通过体验,使他完全意识到“罪的极端邪恶”,以及与其截然不同的道德的无比荣耀。这样就会使他学会更加热爱并荣耀他的创造者——所有美善的源泉,从而永远避开那些带来如此繁多悲哀和痛苦的东西。因此,最终的结果将是人对上帝更深的爱,将是对一切与上帝的意愿相违的事情的憎恨,从而坚固地建立起万民永恒的正义;上帝正通过允许罪和相应的邪恶存在而教给人类一些功课,凡是听从的都将收益。 然而,我们应当看到,上帝允许邪恶的存在是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但是加罪于上帝,说他是罪的创造者和煽动者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二者之间有一个鲜明的区别。后者的观点不但亵渎神明,而且与《圣经》介绍的事实矛盾。那些陷入这一错误的人通常试图找到另一个拯救计划,而不是上帝提供的通过基督的牺牲作为我们赎价的计划。 |
| God has permitted sin, but is not the author of it.
Evil is not always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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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们成功地使自己和他人相信,上帝对所有的罪、邪恶和犯罪[1]负有责任,相信他手中那些清白无辜的人是被迫犯罪,那么他们就承认了下述理论:救恩不是基督为我们的罪献身,也不是任何形式的怜悯,而完全是、也仅仅是审判。因此,他们也为自己错误理论的另一部分,即普救说奠定了基础,声称正如上帝导致了所有的罪、邪恶和犯罪,他也将使所有的人类从罪和死亡中得到解救。他们推论说上帝愿意并导致了罪,而且没有人能违背他,因此便声称当他确立了公义时,所有的人也都会无力违背他。但是在所有的这些推理中,人最高贵的品质、意愿或选择的自由、人与他的创造者的样式一致的最显著的特征,都一概弃置一旁;从他们的理论上来讲,人被退化到一部纯粹的机器,只会机械般地运作。如果情形就是这样,人就不会是地球的主人,而是比昆虫还要低等;因为毫无疑问,连昆虫都有选择的愿望和能力。即使很小的蚂蚁也被赋予了意志的力量,尽管人凭着更大的力量可以反对和阻碍它,但是不能破坏它。 持这种观点的人用《圣经》中的两段经文(《以赛亚书》45:7,《阿摩司书》3:6)支持自己的观点;但是,他们曲解了两段经文中“邪恶”这个词的意思。罪恶总是邪恶,但邪恶并不总是罪恶。地震、火灾、洪水、或者瘟疫会是一场灾难,一种邪恶;但它们并都不是罪恶。原文中说到的“邪恶”表示灾难。同一个希伯来单词在《诗篇》34:19,107:39,《耶利米书》48:6和《撒迦利亚书》1:15中译为“苦难”。它在《诗篇》27:5,41:1,88:3,107:26;《耶利米书》51:2,《耶利米哀歌》1:21中译为“患难”。在《撒母耳记上》10:19,《诗篇》10:6,94:13,141:5和《传道书》7:14,《尼西米记》2:17中译为“灾难”、“不幸”和“患难”。同样一个词在许多不同的地方还译为伤害、损害、疼痛、危害、不幸、悲痛和悲哀。 在《诗篇》45:7和《阿摩司书》3:6中,耶和华提醒以色列,作为一个民族,他曾与他们立约,如果他们顺从他的律法,他会保佑他们,保护他们免遭世界常见的灾难;但是,如果他们彻底离开上帝,他就会带给他们灾难(邪恶)作为惩罚。见《申命记》28:1-14,15-32;《利未记》26:14-16,《约书亚记》23:6-11, 12-16。 然而,当灾难突然临到以色列中间,他们倾向于认为那是意外事件,不是惩罚。因此,上帝通过先知把他的话语传达给他们,提醒他们记住和上帝的立约,告诉以色列人他们所遭遇的灾难来自上帝,出自上帝的旨意、是为了使他们改正。用这些经文证明上帝是罪恶的制造者实属荒谬,因为它们根本不是指罪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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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持这种观点的人用《圣经》中的两段经文(《以赛亚书》45:7,《阿摩司书》3:6)支持自己的观点;但是,他们曲解了两段经文中“邪恶”这个词的意思。罪恶总是邪恶,但邪恶并不总是罪恶。地震、火灾、洪水、或者瘟疫会是一场灾难,一种邪恶;但它们并都不是罪恶。原文中说到的“邪恶”表示灾难。同一个希伯来单词在《诗篇》34:19,107:39,《耶利米书》48:6和《撒迦利亚书》1:15中译为“苦难”。它在《诗篇》27:5,41:1,88:3,107:26;《耶利米书》51:2,《耶利米哀歌》1:21中译为“患难”。在《撒母耳记上》10:19,《诗篇》10:6,94:13,141:5和《传道书》7:14,《尼西米记》2:17中译为“灾难”、“不幸”和“患难”。同样一个词在许多不同的地方还译为伤害、损害、疼痛、危害、不幸、悲痛和悲哀。 在《诗篇》45:7和《阿摩司书》3:6中,耶和华提醒以色列,作为一个民族,他曾与他们立约,如果他们顺从他的律法,他会保佑他们,保护他们免遭世界常见的灾难;但是,如果他们彻底离开上帝,他就会带给他们灾难(邪恶)作为惩罚。见《申命记》28:1-14,15-32;《利未记》26:14-16,《约书亚记》23:6-11, 12-16。 然而,当灾难突然临到以色列中间,他们倾向于认为那是意外事件,不是惩罚。因此,上帝通过先知把他的话语传达给他们,提醒他们记住和上帝的立约,告诉以色列人他们所遭遇的灾难来自上帝,出自上帝的旨意、是为了使他们改正。用这些经文证明上帝是罪恶的制造者实属荒谬,因为它们根本不是指罪而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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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上帝有权柄迫使人陷入罪中,或者秉持公义,但是他的话语宣称他没有这种意图。“他不能背乎自己”,他不可能因同样的原因连续不断地迫使人陷入 罪中。这样的行为不可能与他公义的特征协调,因此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寻找那些只用心灵和诚实敬拜他、热爱他的人。为了这个目的,他赐给人意志的自由,如同他自己的意志那样,并希望人选择公义。允许人为自己做出选择这件事,导致了人与上帝神圣关系的脱离,也脱离了上帝的恩惠与赐福,结果死亡。通过对于罪和死亡的认识,人在实践中可以学会上帝理论上要传授给他的东西,而不用经历罪及其后果。 上帝关于人会做什么的先见之明并不用于反对他自己,不是作为将人退化为仅是一个机器人的借口:相反,它用于对人的恩惠;因为上帝预见到,即使让人为自己自由选择,他也会一意孤行;所以,上帝没有阻碍人实验性地品尝罪及其苦果,而是通过预备一位救赎者,一位伟大的拯救者,立即开始为人从第一次过犯中恢复过来预备一种方法,能够最大限度地解救所有通过这位救赎者归于上帝的人。人应该有自由意志,但是也应该被赋予能力,使自己通过因为误用自由、违抗主的旨意而导致的第一次失败获益。为了这个目的,上帝不仅为万民预备了一种救赎,而且预备了一种知识,使人知道上帝提供了与他本人和好的机会,到了时候,这事必向万人证明出来。参看《提摩太前书》2:3-6。 |

| Mans
noblest quality is liberty of choice. If this were taken away, man would be inferior to ins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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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帝而言,惩罚的严厉不是憎恨与恶意的显示,而是必要的、不可避免的,是邪恶的最后结果,上帝就这样允许人去领会、去感受。上帝认为怎么合适就怎么维持生命,甚至反对目前邪恶的破坏力量;但是上帝不可能永远维持这样一个生命,因为这等于说上帝撒谎。这就是说,这在道义是上不可能的。这种生命只能成为使自己和他人越来越不幸的根源;因此,上帝会慈善到一个程度,使他不会维持一个对于自己和他人都如此无用甚至有伤害的存在。而且,他延续的权力一旦撤回,毁灭作为邪恶的自然结果就会跟着发生。生命是一种恩惠,是上帝的一个礼物,它只有对顺从者才会永远延续。 |
| When man
was permitted to choose for himself, he fell from divine fellowship.
God did not force 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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